九江儿童羽绒服女装店
羽绒服是北方过冬必不可少的衣物,部分价格不菲的羽绒服,由于材质等特殊性,往往对于洗涤方式有较为苛刻的要求,消费者一般会选择送往专业的干洗店进行清洗。
但如果在洗涤过程中出现问题,可能就会引起干洗店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下面这起案件就是一件价值近1.5万元的羽绒服,被洗坏后产生纠纷。
刘某将其花费14500元购买的某鹅品牌的高档羽绒服送至某干洗店进行清洗,并支付干洗费500元。
干洗店并没有按照衣物标签上明确标注的特殊洗涤方式进行干洗,而是以水洗的方式进行了清洗,致使羽绒服变色,个别部位还存在面料损坏的情况。
刘某认为羽绒服被干洗店洗坏,应按照原价赔偿损失,干洗店不同意,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刘某遂将洗衣店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洗衣店赔偿衣服价款14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将其衣物交给洗衣店洗涤时,有将其认为是贵重的衣物告知干洗店,要求干洗店妥善处理的义务,刘某未履行告知义务九江儿童羽绒服女装店,存在一定的过错。
干洗店在接收消费者衣物时,有对消费者进行特别提示的义务,如要求消费者对贵价衣物进行保价等,若认为技术或设备达不到消费者的清洗要求,无法提供服务时,应当及时终止服务。
本案中,干洗店未履行提示义务,且接收衣物后,直接进行水洗致使衣服褪色,具有过错。衣物部分损伤是日常穿着磨损,非干洗店造成,不承担责任。
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综合考量案涉羽绒服的品质、折旧情况、衣损情况,参照《全国洗染服务纠纷解决办法》关于“没有做出书面保证清洗约定的,按普通衣物洗涤和普通衣物赔偿处理,最高不超过2000元”之规定,确定干洗店赔偿刘某2000元。
该案中刘某与干洗店之间成立服务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洗衣店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此提醒大家:
对于有洗涤标识的贵重衣物,消费者在将衣物送洗的过程中可以主动提示洗衣店按照衣物特定方式进行清洗,以保证衣物的清洗效果。
洗衣店在收取衣服时,应对衣物状况进行认真检验,与消费者确认待清洗衣物的新旧、破损情况、洗涤方式等,并留存记录,避免发生纠纷时无据可查。
针对贵重衣物,消费者可以进行保价清洗,以此来确定产生争议后的赔偿方案。如果双方未保价且对赔偿损失约定不明,产生纠纷后,法院将在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衣物折旧费用和使用价值减损情况等基础上作出判决。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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